各二级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2024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为确保清明节前假后良好的教学秩序,学校计划于4月3日和4月7日开展清明节前假后教学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查内容
重点检查三校区教师到位情况、学生到课情况、课堂教学秩序情况、实验实训室运行情况等。
二、巡查人员
清明节前假后教学巡查工作人员以专职督导老师为主。
三、巡查人员安排
四、工作要求
(一)清明节前假后,任课教师应坚守教学岗位,学生应准时到课,完成相应课堂教学计划;各实验实训室要做好安全检查工作。
(二)巡查人员认真记录巡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与二级教学单位沟通解决,重大问题报教务部和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各二级学院自行安排人员对本单位教学班级开展教学巡查,并提醒任课教师及时将课堂应到学生人数和实到学生人数登记于黑板右上角,校级巡查人员将进行现场核实登记(如果无法板书,则请学习委员向巡查人员报告学生出勤情况)。
(三)巡查人员提前集合,领取巡查课表和《清明节前假后教学巡查记录表》后赴现场检查,巡查结束后将记录表交联络人汇总,反馈至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三校区集合时间均为早上8:20、下午13:50。禅城校区集合地点为行政楼下;高明校区集合地点为C栋D栋天桥下;南海校区集合地点为图书馆大门前。
附件:清明节前假后教学巡查记录表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4年4月1日